強迫症的病因複雜,因此單一使用藥物治療強迫症未必能達到理想的效果。目前在治療上,藥物治療通常會合併行為治療或心理治療做輔助。

一線的用藥選擇是名為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的抗憂鬱劑,主要是因為強迫症被認為與腦中血清素不平衡有關。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有很多種,但對於強迫症的療效並沒有顯著差異。由於藥物要出現藥效需時較久,一般用藥達到治療劑量後,須持續使用達12週再評估療效,若效果不佳可選擇併用其他強化藥物。強化藥物的選擇很多,例如鋰鹽、抗焦慮劑、抗癲癇藥、抗精神病藥。第二線用藥則包含血清素—正腎上腺素回收抑制劑、或其他類型的抗憂鬱劑,但這些藥物在治療強迫症的療效上並沒有比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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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併用藥物的選擇上,通常會考量個案的狀況。強迫症患者除了強迫症狀外,還會出現焦慮及憂鬱症狀。故以藥物治療強迫症患者時,也會考慮想要改善的患者哪一部分的症狀,然後再來對症下藥。

當強迫症患者因無法擺脫自己的強迫症狀而呈現相當程度的焦慮時,抗焦慮藥可以紓解患者的焦慮感,但對強迫症狀本身的幫助則相當有限,患者可能仍然繼續有強迫症狀,但焦慮的程度可以顯著降低。雖然對於強迫症狀本身的改善可能不大,但由於焦慮感減少,因此患者可能因此比較願意繼續接受行為治療或心理治療,因此藥物治療可以輔助上述治療。

治療思覺失調症的抗精神病藥雖然曾被適用於強迫症的治療上,但一般療效不理想,況且長期使用抗精神病藥可能引起不舒服的副作用。偶爾也有強迫症患者經抗精神病藥治療後好起來的例子,這種例子要考慮患者患的是潛伏期思覺失調症,因為有些病人在尚未發展出思覺失調症的症狀前會先呈現強迫症狀,因而被診斷為強迫症。

通常用藥後三個月可有明顯改善,但停藥容易復發。一般會維持用藥達一年左右,再依臨床狀況緩慢減藥。

文章出處說明
  • 書名:如何脫離強迫症困境
  • 出版單位:衛生福利部
  • 網址:http://www.mohw.gov.tw/